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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设立 设立须知 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注册资金需在3万以上(含3万元);如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注册资金至少在10万以上(含10万元)且一次缴清 所需资料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事 业单位登记证或批文、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使用证明(场地证明)。 9、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2:变更 所需资料 1、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作出的有关变更登记的决议或决定;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4、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修改后的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6、企业名称字号预先核准通知书(变更公司名称需要,其它变更不用) 7、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变更住所需要,其它变更不用) 8、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人登记表》(变更法人需要,其它变更不用) 9、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人的任职文件(变更法人需要,其它变更不用) 10、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变更注册资本或变更实收资本需要,其它变更不用) 11、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变更注册资本需要或变更实收资本,其它变更不用) 12、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注册资本数额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变更注册资本需要,其它变更不用) 13、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文或者许可证复印件(变更经营范围需要,其它变更不用) 1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3:年审 年审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年检报告书 3、财务报表、财务凭证(包括用作验资时的票据原件、基本账户的兑帐单等等)、验 资报告、审计报告等; 4、经营范围中涉及资质证、许可证的还应提交相适应的资质证、许可证; 5、场地有关证明(必要的现场场地察看);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文件、证件或其他资料。 7、根据每年的具体情况不同从而使每年年审所需的材料也不同,每年年审具体所需材料要在每年年审时由相关机关定夺。 |